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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提高督查效能 服务科学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10 10:28:55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查找和着力解决阻碍和束缚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强化政府执行力、落实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打造人民满意的诚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尊民、敬民、爱民、亲民、利民”的服务型政府是新形势下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政务督查作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领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领导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它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政府部门及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一办法三制度”(简称“四项制度”),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及时、准确落实为目标,以为契机,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热点,把握结合点,坚持科学发展、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注重实效,对市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对落实工作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实施督促检查,为落实科学发展、保障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而努力工作。

  一、深刻剖析,深入查找政务督查工作中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不良现象

  大理市的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更好更快发展,政务督查队伍是一支义不容辞的工作力量,但是在督查干部队伍中,却存在着与许多与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人民的要求不相适应的不良现象。

  1、全局观念不牢,学习意识差。学习氛围不浓,对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传达、学习流于形式,只注重开会传达、集中学习等组织形式,不注重学习领会和运用的实际效果,满足于学过、学了,缺乏抓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有效措施,不能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及全市发展的需要去学习和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致于无法积极有效地融身构建和谐大局、投身发展潮流、促进部门工作。

  2、创新意识欠缺,安于现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挂在嘴边,但在具体和实际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凡事讲原则,遇事求规范,开展工作坚持老规矩、按照老思路、遵循老办法,不去研究和探索有利于发展的新办法和新思路,只求部门工作过得去,偏安一陇,自敲自打。

  3、科学发展意识不足,队伍建设差距大。对干部队伍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格,督查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工作上一板一拍、按部就班,满足于部门常规工作的完成,不能有效地站在全市和大局的高度去思考问题、分析调查、出谋划策。

  4、作风建设不过硬,督查效能弱。部门榜样意识不浓,以身作则不足,少数工作人员对待来访人员态度生硬,服务效率不高。督促检查流于一般化、格式化,督查职能发挥有差距,作用不明显。

  5、乡镇政府、部门考核、考评机制不完善、不健全。针对乡镇政府、部门的考核、考评机制仅仅只停留在简单的经济指标上,且搞一刀切,没有结合部门工作、具有各自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科学的考核、考评机制,对一些不是“事关全局”的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部分乡镇政府、部门只抓重点和中心工作,对所谓“非重点”和“非中心”的工作只停留在汇报工作、应付督促检查上,“不拘小节”,不会或也“忙”不过来“弹钢琴”。

  上述问题和现象,是将发展动力消耗于无形,影响和制约政务督查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一个不可小视的重要因素。

  二、不辱使命,创造式开展工作,全面提高政务督查效能

  1、理清督查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关注焦点,抓好难点,紧控热点,全面、有序、积极、规范地开展好政务督查工作。

  (1)认真计划,责任到人。按照《大理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在深入、广泛地征求领导和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年度工作任务,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拟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每月要分别听取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并根据领导指示和要求拟定和修正当月工作计划与工作任务,每个督查项目在立项的同时就明确具体的督查领导和督查责任人员,提出具体的督查目标、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通过年度计划和当月计划的结合,全面、深入地开展好政务督查工作。

  (2)建章立制,规范督查。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一整套督查工作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督查工作。在内部制度上,要建立《周一例会制度》、《督查工作分工和个人挂钩项目制度》、《督促检查工作基本程序和要求》、《综合督查工作程序》、《专项督查工作程序》、《落实重大会议决定事项督查(催办)工作程序》和《领导批示件督办程序》等制度。在对外工作制度上,要与市委督查室共同建立覆盖全市的督查工作网络和协调配合机制;切实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规则》。

  2、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按照保障政令畅通的目标要求,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转变观念,创新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好政务督查工作。

  (1)围绕中心,全面督查。根据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工作重点,及时拟定督查工作计划,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深入基层、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要求,并准确、真实、及时地向市委、政府报告,坚决克服和杜绝等市委、政府要求了,领导批示了、安排了才去被动督查的不良工作现象。

  (2)因地制宜,有效督查。在坚持督查标准、严格督查程序的同时,敢于探索和创新,结合督查项目的特点和被督查部门的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工作方案,采取最简便、最直接、最合理、最有效的督查手段,广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了解最真实的情况,准确、及时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不拘泥于原有的督查办法、措施和工作手段。

  (3)认真履职,主动督查。善于“弹钢琴”,不满足和停留于基层报送的汇报材料,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要利用经常深入基层和部门,能充分了解事情发展和事先发现问题的实际,对发现的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部门工作有效开展的事项和问题,主动向市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采用具有针对性的督查措施,把事项解决在当前,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发展的内耗和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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