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武器装备仓库建设
□李连善 徐润庆
适应城市民兵改革工作需要,实现民兵武器装备由分散保管向集中保管、企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是形势发展和遂行任务的需要,是城市民兵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当前应着力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把握特点,搞好整体规划。城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建设,是一项涉及城市远景规划和民兵装备长远发展的大事,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整体规划,精心设计,建出特色。要本着有利于战备,有利于管理,有利于训练,以及科学、实用、配套、安全的原则,搞好整体规划和系统论证,防止盲目上马或片面追求某一方面功能的倾向。
完善功能,搞好整体配套。为更好地发挥综合功能,提高使用效益,应按照管、修、训一体化的要求,搞好整体配套,达到“四防”(防盗、防抢、防潮、防热)、“四通”(通水、通路、通电、通话)、“四化”(管理制度化、工作标准化、摆放规范化、库区图标化)、“三配套”(库区设施配套、安全设施配套、生活设施配套)的标准。在此基础上,要配齐修理所的设备和器材,合理编配专业技术勤务和管理人员,保证武器装备平时擦拭保养和局部修理不出库,提高整体保障能力。
完善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当前,应着力在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上下功夫。针对武器装备集中管理后容易出现的问题,在落实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武器装备出入库登记核查、检查评比制度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出现问题“板子”能打到具体人身上。同时,要加强警管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确保政治合格、思想稳定、业务精通、工作恪尽职守,全面提高武器装备管理水平。
(国防报 2003年12月04日 第3版)